2024黑龙江黑河北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7人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24〕26号)《关于赋予黑河市第一人民医院和北安市第一人民医院自主招聘权的通知》(黑市人社函〔2023〕17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北安市第一人民医院隶属北安市卫生健康局,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始建于1948年,医院总建筑面积7万余平方米,是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康复、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综合性医院,是国家公共医疗改革试点医院;黑龙江省唯一入围国务院推荐的300家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达标医院,2023年黑龙江省唯一一家入选全国300强县级标杆医院。通过了国家级胸痛中心、心衰中心、房颤中心、卒中中心认证;黑河市首批“全国县域肿瘤防治中心联合体”成员单位;全国医共体建设示范奖;国家PCCM(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达标单位;国家消化道早癌内镜诊疗培训基地;黑河地区唯一一家“国家标准化冠心病中心”示范中心单位; 2024年5月被中国县域卫生发展研究中心评为黑河地区唯一一家“最美县医院”。
二、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共计37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2024年北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四)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1月6日(含)至2007年1月5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1984年1月6日(含)以后出生)。高级职称(含相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1979年1月6日(含)以后出生)。
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可放宽到45(含)周岁。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比照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5年1月6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由北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判定。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在取得符合报考条件最低学历前学习经历时间重叠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特殊规定的除外。
(六)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七)北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八)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九)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北安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ljba.gov.cn)通知发布。
(二)现场报名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北安市第一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人事科。
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
①《2024年北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近期同版同底(蓝色)免冠1寸照片2张。
③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④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证明(县、市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等材料。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还须提供高中(中专)、大专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证书。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且2024年结束尚未取得证书的可提供规范化培训所在医院出具的规培证明(加盖规培医院公章)。
⑤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⑥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资格审查
对提交报名材料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一经通过资格审查,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设定笔试成绩合格线。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不足1:1的岗位,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数应予以核减或取消。
3.符合政策性加分报考人员现场确认
加分人员现场确认时间:2025年1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现场确认地点:北安市第一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人事科。
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黑政规〔2018〕17号、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性加分的报名人员要进行现场加分确认。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北安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ljba.gov.cn)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对3年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参加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加10分。评为优秀等次的另加2分。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服务期满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月6日。
符合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加分现场确认时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属于项目生的,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属于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役期满的,提供退出现役证书和入伍前所在高校毕业证书;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地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属于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提供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证明,所在单位推荐及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生指参加我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包含由我省项目生主管部门招募派遣到省内外参加西部计划志愿服务的人员。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役期满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役(包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
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认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4、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领的,代领人员需带齐报考人、代领人员身份证原件方可领取。
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在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网站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1.笔试(成绩100分)
笔试试卷分为A、B两类。A类岗位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主要包括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B类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时政方针、政治经济理论、省情省况、公文写作等。
2.面试(成绩100分)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如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出现并列,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1:1的比例,岗位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将在北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考核与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若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1.考核。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三龄两历,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核、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均不进行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北安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ljba.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进行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北安市第一人民医院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相关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在北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有信息通过北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现场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456—6421605
监督举报电话:0456—6421820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北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附件:
附件1:2024年北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4年北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原文标题:2024年北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hljba.gov.cn/bas/c100747/202412/c11_3152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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